索引號:014000650/2024-00821 | 組配分類:建議提案辦理 |
發布機構: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 發文日期:2024-07-04 |
名 稱:對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0966號提案的答復 | 文件編號:蘇環案〔2024〕153號 |
內容摘要: | 時 效: |
對省政協十三屆二次會議第0966號提案的答復
陳惠等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于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考核指標調整的提案收悉,現答復如下:
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的重要內容,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省深入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決策部署,認真學習運用浙江“千萬工程”經驗,立足農村實際,強化部門協同,堅持數量服從質量、進度服從實效、求好不求快,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聚焦重點流域和村莊,因地制宜分類推進,堅持建管并重,不斷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管控水平。截至目前,我省15416個行政村中已完成治理8283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達53.7%,比“十三五”末提升了22.7個百分點。去年5月,生態環境部在無錫市錫山區召開全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現場推進會,推廣我省整縣制建設、專業化運維的治理經驗。
一是堅持規劃先行。在省、市、縣三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設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組,落實“省級統籌、市負總責、縣級抓落實”的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機制。起草并由省政府出臺《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行動方案》,對“十四五”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以縣域為單位組織編制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科學確定目標任務、治理方式和建設時序,全省76個涉農縣均編制了“十四五”專項規劃,2022年起對照國家新考核標準組織了規劃修編。
二是完善考核標準。“十三五”期間,國家按照“一個行政村建有一套治理設施”標準計算行政村覆蓋率。2021年,生態環境部辦公廳印發《農村環境整治成效評估工作方案(修訂)》,提出“雙60”考核標準。2023年12月,生態環境部、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導意見》,進一步明確了所有村莊需實現“三基本”(基本看不到污水橫流,基本聞不到臭味,基本聽不到村民怨言)。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列入國家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按年度對各省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評價。我省嚴格執行國家考核要求,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作為“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率”的子指標,納入2023年度高質量發展績效考核、鄉村振興實績考核體系,強化數據調度和年終考核。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情況納入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評價、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督導調研內容,聯合省農業農村廳等部門開展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
三是加強科技支撐。針對農村生活污水治理中的標準、技術、管護等方面難題,2020年5月印發《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水污染物排放標準》,規范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污染物排放,特別是在生態環境敏感區,設定特別排放限值,2021年12月印發《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技術導則》,強化對基層因地制宜開展治理設施建設的技術指導,初步建立了符合江蘇省情的治理技術路線。2022年11月印發《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試行)》,著力解決處理設施“建管分離”問題,推動各地建立健全治理設施長效管理機制。
四是強化運維管理。在全省推廣推進各地集中式處理設施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運維,全省76個涉農縣(市、區)分別制定了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維管理細則和考核辦法,堅持“問效于農”,通過績效考核壓實第三方專業服務單位主體責任,提升運維水平,集中式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納入整縣制專業運維的比例提高到70%以上。組織開展已建設施“回頭看”專項整治提升行動,重點解決管網入戶率低、管網損壞、私自接管、雨污混接、設施運行不正常、管護機制不健全等問題。近三年累計排查治理設施7萬多臺(套),累計整治了近6千臺(套)不正常運行設施。
五是加大資金支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是純公益性事業,主要靠各級財政投入(主要是區縣)。2020—2022年,我省連續3年下達省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獎補資金,共計9.05億元,支持各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此外,2021—2023年,國家下達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2.04億元,用于支持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促進農村生態環境質量改善,重點向蘇中、蘇北地區傾斜。省財政廳對遴選獲評“省級農村生活污水社會化治理示范區”的地區,按照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分別給予每個縣(市、區)6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財政獎勵,重點向蘇中、蘇北地區傾斜。
“十四五”期間,國家部署持續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要求我省到2025年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55%。下一步,我們將重點抓好六方面工作。
一是強化考核體系。聯合農業農村部門,繼續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標任務完成率”指標納入2024年度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組織開展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等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工作聯合督導調研,定期調度工作進展。同時也納入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特色田園鄉村和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等創建評選體系,督促引導地方黨委政府加大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力度。指導各區縣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順應村莊演變趨勢,優先將規劃保留村莊納入治理計劃,建立重點治理村莊清單,合理確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目標任務和工作時序。指導各地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中新建新型農村社區項目建設同步,在村莊建設規劃中因地制宜科學合理規劃村莊排水設施和用地布局,提高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效果。到今年年底,全省治理(管控)率達到55%以上,提前一年完成國家“十四五”考核任務。
二是優化治理模式。堅持“問需于農、問計于農、問效于農”,力戒形式主義,不“貪大求洋”、盲目上大項目,鼓勵依據村莊規劃,立足農村實際,因地制宜合理選擇治理技術,不搞“一刀切”。強化項目設計階段實地調研,統籌考慮農村生活污水實際水量水質及其變化規律和區域水環境改善需求,合理選擇治理技術,處理設施設計規模要與農村常住人口及其污水實際產生量相匹配。組織開展提升改造,對以往建成的設施增設或放大進水調節池容積,減輕節假日“潮汐”、冬夏季用水量差異大對處理設施的負荷沖擊。對搬遷拆并類村莊明確不采用工程性措施開展治理,根據群眾治理意愿,在滿足“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采用收集+轉運等方式,依托鄉鎮污水處理廠或處理能力有較大富余的臨近村莊生活污水治理設施,實現對農村生活污水的集中轉運處理,不影響考核結果。
三是推進資源化利用。組織編制《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和管控技術指南(試行)》,采取綜合措施,做到污染治理和資源利用相結合,工程措施與生態措施相結合,集中處理與分散治理相結合,指導各地規范開展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和管控。鼓勵基層首創,以污水減量化、分類就地處理、循環利用為導向,對于重點治理村莊清單之外的一般村莊,進一步明確優先開展資源化利用,建立全省農村生活污水資源化利用村莊清單,按“三基本”標準實施,降低建設成本和運維費用。
四是鼓勵群眾參與。積極鼓勵引導各地運用多種方式宣傳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重要意義、政策措施和良好成效,制作通俗易懂的標語口號,推動納入村規民約,廣泛宣傳,增強村民的環境保護意識。指導各地在治理項目過程中要充分聽取村民意見,把實事辦實,優先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農村庭院經濟、農業綠色發展相結合,讓百姓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設、驗收、運行等工作,使廣大村民切身體會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帶來的變化,并從中獲得環境收益,以此激發村民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主動性。
五是加強部門協同。依托省、市、縣三級攻堅辦,進一步完善生態環境部門與住建、水務、鄉村振興等部門的協調推進機制,按期調度工作進展及重點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同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與村莊規劃、供水設施建設、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改善,加強污水治理與農村環境整治、廁所革命、生態河道、黑臭水體整治、垃圾收集運輸相結合。聯合農業農村部門統籌推進農村改廁與生活污水治理,優先對本年度計劃開展水沖式廁所更新改造的村莊,與農村污水治理一體化推進,重點做好工程建設銜接,確保化糞池出水能重力自流進入污水收集系統,實現“應收盡收”。
六是落實資金保障。積極爭取中央農村環境整治資金,商請省財政廳給予更多支持,繼續籌措專項獎補資金,支持各地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對經濟相對薄弱、“三保”壓力較大、治理率不高等縣(市、區)的幫扶力度。指導各地有效整合農村環境整治相關資金,支持民生實事項目建設運維。落實《關于加強鄉村建設項目庫和任務清單管理的通知》(農辦鄉建〔2024〕3號)要求,積極爭取將農村生活污水項目納入鄉村建設項目庫,申請鄉村建設項目資金支持。鼓勵各地依法合規申請發行地方政府債券,運用施工總承包+委托運營(EPC+O)、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模式(EOD)、分期滾動投資等模式,多方籌措項目建設運維資金,鼓勵社會資本積極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對已獲取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加強項目管理,提高資金執行率,及時開展績效評價,確保資金管好用好。
感謝各位委員對江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2024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