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014000650/2024-00765 | 組配分類:省政府年度百項工作 |
發布機構:辦公室 | 發文日期:2024-07-03 |
名 稱:省政府2023年度十大主要任務百項重點工作涉及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的完成情況 | 文件編號: |
內容摘要: | 時 效: |
省政府2023年度十大主要任務百項重點工作涉及生態環境保護任務的完成情況
1.持續推進重點領域補短板投資。
工作任務:創新出臺省生態環境導向開發(EOD)試點項目獎勵政策,組織實施一批生態環境治理重大項目。
完成情況:出臺省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EOD)試點獎勵資金管理辦法和實施工作方案(試行),發布兩批30個生態環境導向開發模式(EOD)試點項目入庫名單,開工建設11個國家試點項目、總投資規模346.4億元。計劃實施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年度重點工程項目618個、總投資1069.31億元,開工率達100%。
2.高水平建設宜居宜業和美鄉村。
工作任務:出臺江蘇省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資金獎勵政策,評選一批省級農村生活污水社會化治理示范縣(市、區),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到47%。
完成情況:制定全省農村生活污水社會化治理示范區獎勵辦法(試行)、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完成年度727個行政村治理任務,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51%。
3.更高質量推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
工作任務:深化長三角生態環境保護協作。
完成情況:聯合制定實施長三角區域生態環境保護協作工作重點、長三角示范區生態環境領域行動計劃,印發長三角生態綠色一體化發展示范區綠色發展領軍企業評選方案。
4.有計劃分步驟推進碳達峰碳中和。
工作任務:開展減污降碳協同創新試點。完成八大行業重點碳排放單位排放年度報告和現場核查,組織發電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開展配額清繳履約工作。統籌開展省級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動態更新工作,全面推行省級以上工業園區、化工園區(集中區)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實施重點行業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組織5個試點園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
完成情況:出臺《江蘇省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實施方案》。1個設區市和4個產業園區納入生態環境部第一批城市和產業園區減污降碳協同增效創新試點名單。組織對213家發電行業和307家七大行業重點排放單位開展現場核查和數據復核工作,完成排放數據核實和報送工作。在全省范圍內推廣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與國土空間規劃銜接。完成168家工業園區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限量管理進展評估任務,指導園區開展環境質量監測監控設施自主驗收工作,實現園區環境質量和污染物排放情況實時監測。公布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1440家企業名單,開發運行全省清潔生產審核信息管理系統,有序推進5個國家試點園區開展清潔生產審核創新試點,組織6家單位成功申報國家第二批清潔生產整體審核創新試點。
5.堅定不移抓好長江大保護。
工作任務:印發江蘇省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方案,開展新一輪國家警示片披露的8項問題整改工作。出臺《江蘇省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方案》,長江流域總體水環境質量保持優良,主要通江支流斷面水質保持穩定。跟蹤做好長江水生態監測評估。
完成情況:印發《江蘇省2022年長江經濟帶生態環境警示片披露問題整改方案》,警示片披露我省的8項問題已完成6項,剩余2項跨年度整改問題已按計劃完成年度任務。出臺《江蘇省深入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方案》,長江干流斷面水質持續保持Ⅱ類,主要通江支流斷面水質全部達到或好于Ⅲ類。編制完成全省長江流域水生態同步監測方案,開展我省長江流域水生態監測評價,指導督促各地做好水生態保護修復工作。
6.深入打好藍天保衛戰。
工作任務:制定大氣污染防治年度工作計劃,完成國家下達的空氣質量改善約束性指標。出臺煤電機組深度脫硝改造項目補助政策,實施煤電機組全負荷脫硝改造,推進水泥、焦化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加強大型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全省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貨車7萬輛以上。
完成情況:印發年度大氣污染防治工作計劃,完成重點治氣工程1.6萬余項,全省PM2.5濃度33微克/立方米、完成國家目標,優良天數比率77.9%(扣除沙塵異常超標天后,為79.6%)、完成國家目標。出臺煤電機組深度脫硝改造項目補助辦法(試行),完成100余臺煤電機組深度脫硝改造,19家水泥企業、34條水泥生產線基本完成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7家焦化企業基本完成有組織超低排放改造。開展原油成品油碼頭和油船揮發性有機物治理,完成27個碼頭泊位、276個儲罐的治理和現有4艘8000總噸及以上油船、3艘150總噸及以上新投入使用油船的油氣回收設施改造。制定《江蘇省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獎補資金管理辦法》,全省淘汰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7.5萬余輛。
7.深入打好碧水保衛戰。
工作任務:制定水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強化氮磷污染管控,完成國家下達的水環境質量改善約束性指標。按照國家部署開展新污染物信息調查、監測和篩查評估工作。印發《“美麗海灣”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推進美麗海灣省級示范項目建設。編制實施推進新一輪太湖綜合治理行動方案,持續開展太湖、滆湖生態清淤工程,落實太湖安全度夏應急防控工作機制,高水平實現太湖“兩保兩提”。
完成情況:制定實施水生態環境保護年度工作計劃、汛期水環境監管與水質保障工作方案,全省210個地表水國考斷面水質優Ⅲ比例為92.9%,無劣Ⅴ類斷面。建立省新污染物治理跨部門協調機制,將新污染物治理納入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體系,指導各市編制完成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完成2023年度化學物質環境信息統計調查工作。出臺《美麗海灣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新增4個省級美麗海灣,組織美麗海灣省級示范項目建設成效評估,川東港美麗海灣獲評國家第二批美麗海灣優秀案例。印發《推進新一輪太湖綜合治理行動方案》,完成太湖生態清淤450萬立方米、滆湖生態清淤395萬立方米,做好太湖安全度夏應急防控各項工作,連續十六年安全度夏,高水平實現了“兩保兩提”目標。
8.深入打好凈土保衛戰。
工作任務:持續排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隱患,加強化工等企業關閉遺留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強化重點建設用地安全利用。出臺“無廢城市”建設獎勵政策,組織省級“無廢園區”建設。
完成情況:動態更新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將2769家企業納入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名錄管理,完成303家企業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和844家土壤污染隱患排查“回頭看”自查工作,動態更新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3次。印發《江蘇省“無廢城市”建設獎勵辦法(試行)》,制定“無廢園區”(化工園區)建設工作試行方案,推進化工園區“無廢園區”建設。
9.加強生態系統保護修復。
工作任務:組織開展生態安全緩沖區、“生態島”試驗區試點項目評估,修訂《江蘇省生態安全緩沖區工程試點補助辦法》,出臺江蘇省“生態島”試驗區試點項目資金補助政策。落實第一批自然生態保護修復行為負面清單,制定第二批自然生態保護修復行為負面清單。組織制定《江蘇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
完成情況:修訂發布《江蘇省生態安全緩沖區示范項目獎補辦法》,制定《江蘇省“生態島”試驗區獎補辦法》,新增8個生態安全緩沖區和8個“生態島”試驗區試點項目,完成2022年度生態安全緩沖區示范項目績效評估。推動落實第一批自然生態保護修復行為負面清單,提請印發第二批自然生態保護修復行為負面清單。起草形成江蘇省生物多樣性保護條例送審稿。
10.提升生態環境治理能力。
工作任務:持續推進部省共建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試點省合作,推動出臺《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做大做強“環保貸”“環保擔”,推出環基債。優化升級排污總量指標儲備和管理系統,積極推進排污權交易。推動建立海洋生態保護補償機制。評選新一批全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典型案例,公布生態環境系統十佳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組織開展縣以上城市水污染物平衡核算。立項補助一批“綠島”項目,進一步培育“綠島”項目典型。
完成情況:持續推進部省共建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試點省合作,梳理第一輪部省共建標志性成果22項和典型案例25項,研究制定江蘇省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指標體系,制定《關于支持江陰建設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縣域示范的意見》,與生態環境部簽署《以高品質生態環境支撐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新一輪合作協議,出臺《江蘇省生態環境保護條例》。做大做強“環保貸”“環保擔”,“環保貸”項目審核入庫143個、申請貸款17.7億元,“環保擔”項目審核入庫68個、申請融資134.9億元,推出“環基貸”。優化升級排污總量指標儲備和管理系統,組織462筆排污權交易,交易金額達2934萬元。完成《江蘇省海洋環境質量生態補償辦法》編制工作。評選20件案例為新一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十大典型案例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提名表揚案例。公布生態環境系統年度“十佳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典型案例”。完成縣級以上城市區域水污染物平衡核算,指導各市基本完成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評估報告。新納入“綠島”庫項目47個,下達獎補資金1868萬元支持20個“綠島”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