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014000650/2024-01503 | 組配分類:建設項目(核與輻射除外)環評 |
發布機構:環評處 | 發文日期:2024-11-24 |
名 稱:2024年11月24日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淮安市隆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鋁制型材智造項目(一期)、蘇州威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設蘇州集成電路高端材料生產項目擬進行審查的公示 | 文件編號: |
內容摘要: | 時 效: |
2024年11月24日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淮安市隆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鋁制型材智造項目(一期)、蘇州威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建設蘇州集成電路高端材料生產項目擬進行審查的公示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議,2024年11月22日我廳擬對下列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現將有關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個工作日)。
聯系電話及傳真:025-86266081;Email:hpc@jshb.gov.cn。
通訊地址:南京市江東北路176號,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環評處,郵編210036。
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上述擬作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建設項目概況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環保措施承諾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1 | 鋁制型材智造項目(一期) | 江蘇盱眙經濟開發區 | 淮安市隆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 | 淮安市隆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計劃一期建設再生鋁項目。鋁制型材智造一期項目以廢鋁料為原料,通過熔煉、精煉、鑄錠等工序加工制得再生鋁,可供應新能源汽車、汽車及零部件、光伏等產業,以替代原鋁的使用,主要原料類別包括光伏邊框料、輪毅料、模板料、壓延邊角料四大類。一期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新建兩棟廠房(車間一、車間二)、配套公輔工程、貯運工程和環保工程。車間一擬新增6臺100噸雙室熔煉爐、6臺35噸精煉爐,配套4套鋁灰渣回收系統和9臺(6用3備)鑄棒機,車間二擬新增4臺100噸雙室熔煉爐、4臺35噸精煉爐,配套3套鋁灰渣回收系統和6臺(4用2備)鑄錠機。一期項目按照“一次規劃、分步實施”原則分兩階段建設,一階段建設形成年產18萬噸鋁棒生產能力,二階段建設形成年產12萬噸鋁錠生產能力, | 本次公眾參與采取網絡平臺公開、報紙公開、張貼公告等形式開展。 1.2023年9月27日,建設單位在江蘇環保公眾網網站發布第一次環評信息公告。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2.2023年10月26日,建設單位在江蘇環保公眾網網站發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3.建設單位于2023年11月1日和11月7日兩次在“揚子晚報”上對項目進行了報紙公開。公示期間未收到于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4.2023年11月8日至11月20日,建設單位組織實施以項目所在地及周邊敏感目標張貼公告的方式開展公眾參與。公示期間未收到與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5.2023年11月22日,建設單位在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示平臺公開了擬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和公眾參與說明。
| / | (一)全過程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采用先進工藝和設備,加強生產和環境管理,落實各項環境保護措施,減少污染物產生量和排放量,項目單位產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應達清潔生產一級水平。 (二)加強鋁料成分分析,每批鋁料進廠前均須進行分析、檢驗,嚴格控制重金屬、油脂、橡膠、塑料等含量,不符合入廠篩選要求的廢鋁料不得用于生產。 (三)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廢氣治理措施,確保各類廢氣的處理效率及排氣筒高度達到《報告書》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工藝廢氣排放執行《再生銅、鋁、鉛、鋅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4-2015)表4和表5排放限值,危廢暫存間有組織氨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限值;企業廠界氨、臭氣排放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1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顆粒物排放參照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 (四)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質處理”原則設計、建設、完善廠區給排水系統。項目建成后,生產廢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其中,循環冷卻系統排水全部回用于堿噴淋補充水;堿噴淋廢水、水噴淋廢水與初期雨水經“化學混凝沉淀+膜系統”處理后回用于堿噴淋補充水,膜系統濃水利用煙氣余熱蒸發。生活污水經化糞池預處理后接管盱眙第二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五)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有效的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要求。 (六)按“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固體廢物在廠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相關管理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危險廢物轉移應當遵循就近原則,及時清運并委托有資質單位規范處置。 (七)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分區防滲要求,危廢貯存間、污水處理設施及排水管道、初期雨水池、事故應急池等應采取重點防滲措施,制定并落實土壤、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 (八)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要求,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按要求配備環境應急設備和物資。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優化現有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統,保證足夠容量的事故廢水收集能力,確保事故廢水不進入外環境。 (九)按要求規范設置各類排污口及其標志,并按污染源自動控制相關管理要求建設、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其配套設施。按《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實施日常環境管理與監測,監測結果及相關資料備查。 (十)落實《報告書》提出的以車間一和車間二為邊界設置 200米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該范圍內目前無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以后亦不得建設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 (十一)你公司應對污水處理、粉塵治理等污染治理設施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健全內部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境治理設施,確保環境治理設施安全、穩定、有效運行。 |
22 | 蘇州集成電路高端材料生產項目 | 蘇州威微電子材料有限公司 | 蘇州工業園區獨墅湖科教創新區(東區) | 建設蘇州集成電路高端材料生產項目,項目建成后將形成年產294萬片12英寸硅拋光片(其中114萬片用于生產外延片)、120萬片12英寸硅外延片的生產能力(外購6萬片拋光片)。項目建設廠房1、廠房2、研發樓、綜合動力站、甲類庫、乙類庫、丙類庫、特氣站、供氫站、大宗氣站、門衛、變電站等建筑物,廠房1主要布置12英寸長晶、單晶評價和切片設備,廠房2主要布置12英寸硅拋光片生產設備和12英寸硅外延片生產設備,研發樓主要用于辦公。項目新建廢氣治理設施、廢水處理站、污泥房、一般固廢暫存間、危廢貯存庫、事故應急池等環保工程。
| 本次公眾參與采取網絡平臺公開、報紙公開、張貼公告等形式開展。 1.2024年3月4日,建設單位在蘇州環境熱線網站發布第一次環評信息公告。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2.2024年9月2日,建設單位在蘇州環境熱線網站發布了第二次信息公告(公示期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未收到與本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3.建設單位于2024年9月4日和9月5日兩次在“江南時報”上對項目進行了報紙公開。公示期間未收到于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4.2024年9月2日至9月13日,建設單位組織實施以項目所在地及周邊敏感目標張貼公告的方式開展公眾參與。公示期間未收到與項目有關的意見和建議。 5.2024年9月25日,建設單位在蘇州環境熱線網站公開了擬報批的環境影響報告書全文和公眾參與說明。
| (一)全過程貫徹清潔生產原則和循環經濟理念,采用先進工藝和設備,加強生產和環境管理,項目單位產品水耗、物耗、能耗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標應達清潔生產一級水平。 (二)落實《報告書》提出的各項廢氣治理措施,確保各類廢氣的處理效率及排氣筒高度達到《報告書》提出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無組織廢氣排放。項目單晶評價、拋光、外延等工藝廢氣中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氫、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1排放限值,磷烷參照執行《半導體行業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3747-2020)表3排放限值,氨、硫化氫、臭氣濃度執行《惡臭污染物排放標準》(GB14554-93)表2排放標準,鍋爐燃料廢氣執行《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32/4385-2022)表1排放標準。廠界氮氧化物、氟化物、氯化氫、非甲烷總烴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3排放限值,廠區內揮發性有機物執行《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DB32/4041-2021)表2排放限值。 (三)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質處理”原則設計、建設、完善廠區給排水系統。純水制備濃水經純水站配套的混凝沉淀系統處理后全部回用于純水制備;工業蒸汽冷凝水經降溫后全部回用于純水制備;無機研磨廢水經“混凝沉淀+過濾+UF+RO”處理后,部分回用于純水制備;清洗回收水經“過濾+UF+RO”處理后,部分回用于純水制備;LSR廢水經LSR廢水處理系統處理后回用于Epi尾氣處理裝置、CVD水洗裝置、LSR系統再生和循環冷卻水。含氟廢水、含氟堿噴淋塔廢水經“二級化學混凝沉淀+過濾+二級除氟樹脂塔”預處理,有機研磨廢水經“二級混凝沉淀”預處理,氨氮廢水、含氮酸噴淋塔廢水經“錳砂過濾器+二級空氣吹脫+酸洗吸收”預處理,上述兩股預處理廢水與有機廢水一并進入有機廢水處理系統,經“A/O/O+MBR”處理后,再與酸堿廢水、無機研磨廢水處理系統濃水、清洗回收水處理系統濃水、純水站再生廢水、LSR再生廢水等一并進入酸堿廢水處理系統,經pH調節處理后,接管至蘇州甪直新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集中處理。含氟廢水預處理設施出口設置在線監測裝置,氟化物執行1.5mg/l濃度限值,其他因子接管標準執行《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31-2020)表1間接排放限值,單位產品基準排水量執行《電子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準》(GB39731-2020)表2電子專用材料-硅單晶材料要求。冷卻塔排水和生活污水直接接管至蘇州甪直新區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四)選用低噪聲設備并采取有效的減振、隔聲、消聲等降噪措施,確保廠界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348-2008)3類標準。施工期噪聲執行《建筑施工場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 12523-2011)要求。 (五)按“資源化、減量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固體廢物在廠內的堆放、貯存、轉移應符合《一般工業固體廢物貯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9-2020)、《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 18597-2023)和相關管理要求,防止產生二次污染。危險廢物轉移應當遵循就近原則,及時清運并委托有資質單位規范處置。 (六)做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實《報告書》中提出的分區防滲要求,危廢貯存庫、污泥房、化學品庫(甲類)、應急事故池、污水處理站等應采取重點防滲措施,制定并落實土壤、地下水跟蹤監測計劃。 (七)強化各項環境風險防范措施,有效防范環境風險。落實《報告書》提出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要求,定期排查突發環境事件隱患,采取切實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配備環境應急設備和物資,建設事故污染物收集系統和足夠容量的事故廢水收集池等設施,確保事故廢水不進入外環境。 (八)按要求規范設置各類排污口及其標志,并按污染源自動控制相關管理要求建設、安裝自動監控設備及其配套設施。按《報告書》提出的環境管理與監測計劃實施日常環境管理與監測,監測結果及相關資料備查。 (九)落實《報告書》提出的以1號廠房、2號廠房、污水處理站設置100米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該范圍內目前無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以后亦不得建設居民住宅、學校、醫院等環境敏感目標。 (十)你公司應對污水處理等環保設施設備開展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健全內部環保設施設備穩定運行和管理責任制度,嚴格依據標準規范建設環保設施設備,確保環保設施設備安全、穩定、有效運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