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財政廳 省生態環境廳印發《關于支持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財政局,各設區市生態環境局派出機構,各縣(市)財政局:
為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參加全國人大江蘇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政府關于推動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的有關要求,我們研究制定了《關于支持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現予印發,請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關于支持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江蘇省財政廳 |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 |
2023年3月17日 |
附件
關于支持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央和省委經濟工作會議部署,加力提效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擴大生態環境領域有效投資,提振企業發展信心,實現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高質量發展良性互動,全力支持經濟運行率先整體好轉,現提出如下措施。
一、對符合條件的規模以上煤電企業煤電機組予以財政補助,補助比例最高為核定深度脫硝環保設施投資總額的20%,推進能源綠色高效利用,促進污染物減排。
二、對完成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柴油貨車淘汰任務的市縣,按照“早淘汰早獎補、早淘汰多獎補”的原則給予財政獎補,鼓勵各地采取經濟補償等方式,推進高排放車輛提前更新淘汰,降低企業和車主負擔,促進空氣質量持續改善,獎補期限3年。
三、對長江水域危化品洗艙站運營企業按照運營成效予以財政獎補,助推洗艙站社會化運營機制盡早建立和良性發展,保障長江生態安全,獎補期限2年。
四、對污水處理廠生態安全緩沖區試點項目予以財政補助,按照日均處理量給予最高800萬元/萬噸的一次性補助,幫助污水處理企業降低治污成本,提升水環境質量。
五、對成功獲評“省級農村生活污水社會化治理示范區”的地區,按照蘇南、蘇中、蘇北地區分別給予每個縣(市、區)600萬元、800萬元、1000萬元財政獎勵,支持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六、對“綠島”項目予以財政補助,工業和服務業“綠島”項目補助比例最高為核定環保設施投資總額的20%,農業“綠島”項目補助比例最高為核定環保設施投資總額的40%,鼓勵中小市場主體共享治污設施,降低治污成本。
七、加大對“生態島”試驗區、“美麗海灣”示范、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試點、太湖綜合治理等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的財政支持力度,探索形成可持續、可復制、可推廣的技術和模式,積極擴大生態環境領域有效投資,促進環保企業發展。
八、對符合條件的“環保擔”項目,進一步降低擔保費率,平均擔保費率由0.8%降為0.6%,同時根據服務對象和項目類別進一步實行折扣費率,擔保期限可根據項目情況在現有基礎上再延長兩年,重點向城鎮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處理、農村生活污水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等公益性強、投資大、回收期長的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類項目傾斜。
九、優化完善綠色金融獎補政策體系,鼓勵和引導綠色金融工具創新,加強與中國清潔發展機制基金、中國政企合作基金等的合作,引導更多金融資本投入生態環境領域。
十、發揮綠色發展領域政府投資基金作用,帶動社會資本投向污染防治、生態修復、能源資源節約利用和清潔能源等綠色發展領域。對符合條件的項目和企業,積極爭取國家綠色發展基金支持。
十一、采取提供擔保、財政貼息等方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通過生態環境基礎設施項目打包組合的方式發行“環基債”,為重大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募集資金。
十二、鼓勵企業參與生態環境導向開發(EOD)模式探索,對符合條件的項目,享受綠色信貸、綠色債券等綠色金融政策,聯合金融機構給予大額中長期資金支持,并擇優向國家推薦示范項目,爭取國家金融機構政策和資金支持。對獲評省級優秀項目的市縣予以800萬元至1500萬元省級財政資金獎勵。
十三、舉辦3次以上“金環”對話會,持續深化政銀企對接合作,積極回應社會關切,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提振信心。
十四、分行業、分領域、分地區舉辦6場以上金融助力綠色產業專場對接會,通過量身定制方式幫助企業提供個性化融資方案,為大氣污染治理、“無廢城市”建設、綠色低碳轉型、生態環境治理現代化建設等綠色產業項目提供金融支持和政策保障。
以上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實施,未特別注明時限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財政部門、生態環境部門要進一步優化提升服務效能,扎實有效做好項目謀劃儲備申報工作,加強政策宣傳解讀,建立直達服務機制,推動各項措施直達基層、直接惠及市場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