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江蘇省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五十四條“省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定期發布環境狀況公報”的規定,現發布2019年度江蘇省生態環境狀況公報。
江蘇省生態環境廳廳長: 王天琦
第一篇 綜述
2019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關鍵之年,也是全省生態環境新機構和垂管新機制全面運轉的第一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和生態環境部決策部署,始終保持昂揚的狀態、團結的精神、實干的作風,有力推動環境質量改善,成為江蘇高質量發展的鮮明印證。全省PM2.5濃度降至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5%;國考斷面優Ⅲ比例達到77.9%,同比上升8.7個百分點,國省考斷面和主要入江支流消除了劣Ⅴ類;近岸海域優良海水面積比例89.7%,同比上升41.2個百分點。全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實現了“兩最兩超一提前”:大氣和水環境質量為近5年來最好,總體改善幅度為長三角地區最大;超額完成環境質量考核目標,超額完成污染減排序時目標;提前一年完成“十三五”碳減排目標。具體工作成效主要表現為七個方面:
一是治理修復力度持續加大。落實“1+3+7”治污攻堅作戰體系,出臺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太湖治理、長江保護修復、農業農村污染治理等實施方案。建立空氣質量排名、末位約談、專家幫扶等機制,每季度公布問題斷面和責任人名單,針對不達標斷面向地方黨政主要領導發出預警函,定時定向傳導壓力。全面完成入江、入海排污口排查,太湖治理連續12年實現“兩個確保”。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長江經濟帶警示片反映問題按時序整改銷號。推進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態空間區域管控規劃》,新建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7個、“兩山”實踐創新基地1個,總數位居全國前列。
二是規范精準水平明顯提升。推行生態環境執法“543”工作法和現場執法“八步法”,強力推進移動執法系統升級,在全國率先實現執法記錄儀全覆蓋、全聯網、全使用。出臺行政案件處理程序規定、敗訴案件過錯責任追究辦法。開展“水平衡”“廢平衡”專項執法、“錦囊式”暗訪執法,累計下達處罰決定書1.4萬件、罰款12.46億元,嚴肅查處了常州濱江化工園污水排江、南京澄揚科技違規堆存大量危廢等一批典型違法案件,南京勝科水務5.2億元環保罰單成為國內之最。完善大氣應急管控停限產豁免機制,豁免企業增加到1278家,這一做法已在全國推廣。獲得全國環境監測大比武綜合團體一等獎,涌現出以全國“人民滿意的公務員”王利華為代表的一大批先進典型,全國“最美基層環保人”評選連續三年上榜。
三是生態環境安全有力維護。扎實做好“3·21”事故環境應急監測和污染物處置工作,累計處置廢水超過150萬立方、轉移處置危廢1萬多噸,沒有發生次生環境災害。開展化工企業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累計排查5755家次,推動消除了一大批環境風險隱患。在全國率先建立核安全工作協調機制,密切監測田灣核電站外圍輻射環境,守好守牢生態環境安全底線。規范加強生態環境信訪舉報辦理,全省信訪舉報總量、越級信訪量同比分別下降15.6%、15.1%,有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四是治理能力短板逐步拉長。省政府與生態環境部簽訂共建現代化試點省合作協議,全國唯一。扎實推進三個“基礎性工程”建設,安排資金10.3億元,建成由4331個測點組成的PM2.5網格化監測系統,形成了覆蓋全省的3×3公里大氣監測熱點網絡;561個重點鄉鎮建成了空氣站,機動車遙測點增加到115個。沿江8市工業園區自動監控系統全部聯網,對6913家企業開展用電監控。日益完善的監測監控系統在預報預警、成因分析、監管執法和管控評估等方面為治污攻堅提供了強有力的技術支撐。全省危廢處置能力提升到208.2萬噸/年,較3年前增長了近5倍。頒布《江蘇省生態環境監測條例》,是該領域第一個地方性法規。發布及在研環保標準79項,為歷年最多。
五是環保制度改革穩步推進?;就瓿森h?!按构堋备母锖蜕鷳B環境機構改革,新機制運行平穩?!盀常╅L制”實現全覆蓋。完成全省“三線一單”編制。提前一年實現重點行業排污許可證核發全覆蓋,發證數量全國第一。注重發揮市場機制和經濟杠桿作用,環保信用參評企業增加到5.1萬家,累計對紅色、黑色等級企業征收差別電價超過2億元。與省檢察院成立公益訴訟(環境損害)司法鑒定聯合實驗室,累計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144件,賠償金總額5.32億元。
六是服務高質量發展成效突出。會同省工商聯、省臺辦制定服務企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對102個涉生態紅線的線性工程提出解決方案,推動寧淮鐵路、常州合全藥業等重大項目落地。深化“企業環保接待日”制度,累計幫助1580家企業解決1728項治理難題。加大綠色金融政策扶持力度,召開“金環”對話會,推動“環保貸”升級,累計為168個項目發放低息貸款81.52億元;出臺綠色債券貼息等四個實施細則,為1160家企業安排獎補資金1817.82萬元。落實環保信任保護機制,對432家環境守法企業,減少檢查頻次,簡化環評程序,優先安排補助資金。
七是齊抓共管格局加快形成。配合省紀委監委建成污染防治綜合監管平臺,進一步壓緊壓實責任,依托省攻堅辦推動各地各部門主動作為。主動與各相關部門加強對接,增強工作合力。省生態環境廳榮獲全省新聞發布工作第一名,一批宣傳產品受到系統內外廣泛關注?!懊利惤K·七彩約定”得到行業協會和地方積極響應。全省環保社會組織和高校環保公益社團聯盟成員增加到81家。40多個國外代表團到訪省廳或到我省生態環境治理現場參觀交流,環保國際朋友圈不斷擴大。
第二篇 環境質量
第一章 環境空氣
2019年,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及PM2.5年均濃度均達到國家年度考核目標要求。主要污染物中顆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碳濃度同比有所下降,臭氧濃度同比有所上升。受顆粒物、臭氧及二氧化氮超標影響,13個設區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達二級標準。
1.1 設區市空氣
全省環境空氣中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年均濃度分別為43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9微克/立方米和34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和臭氧(O3)濃度分別為1.2毫克/立方米和173微克/立方米。與2018年相比,PM2.5、PM10、SO2、NO2和CO濃度分別下降8.5%、5.4%、18.2%、2.9%和7.7%,O3濃度上升6.8%。
全省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71.4%,達到國家考核目標要求,13市優良天數比率介于59.2%~80.8%之間。
2019年,按照省政府發布的《江蘇省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全省共發布7次黃色預警、3次橙色預警。
按照《環境空氣質量標準》(GB3095-2012)二級標準進行年度評價,13個設區市環境空氣質量均未達標,超標污染物為PM2.5、PM10、O3和NO2。其中,13市PM2.5濃度均超標;徐州、常州、淮安、揚州、鎮江、宿遷6市PM10濃度超標;除南通、鹽城2市外,其余11市O3濃度超標;南京、常州、蘇州3市NO2濃度超標。13個設區市SO2和CO濃度均達標。
1.2 酸雨
2019年,全省設區市酸雨平均發生率為15.7%,降水年均pH值為5.49,酸雨年均pH值為4.64。全省有9市監測到不同程度的酸雨污染,酸雨發生率介于2.2%~41.9%之間。與2018年相比,全省設區市酸雨平均發生率上升3.6個百分點,降水酸度和酸雨酸度同比均略有增強。
第二章 水環境
2019年,全省水環境質量總體有所改善。納入國家《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地表水環境質量考核的104個斷面中,年均水質符合《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 3838-2002)Ⅲ類標準的斷面比例為77.9%,無劣Ⅴ類斷面。對照2019年國家考核目標,水質優Ⅲ類和劣Ⅴ類比例均達標。與2018年相比,優Ⅲ類斷面比例上升8.7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降低1.0個百分點。
納入江蘇省“十三五”水環境質量目標考核的380個地表水斷面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占84.3%,無劣Ⅴ類斷面。對照2019年省考核目標,優Ⅲ類比例達標,且實現消除劣Ⅴ類的考核目標。與2018年相比,優Ⅲ類斷面比例上升9.8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下降0.8個百分點。
2.1 水源地
全省飲用水以集中式供水為主。根據《關于印發江蘇省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計劃的通知》(蘇水治辦〔2019〕2號),2019年,全省實測128個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總量約為65.17億噸,地表水型水源地和地下水型水源地取水量分別占99.8%和0.2%,其中長江和太湖取水量分別約占取水總量的50.5%和17.4%。依據《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和《地下水質量標準》(GB/T 14848-2017)評價,全省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達標(達到或優于Ⅲ類標準)水量為64.84億噸,占取水總量的99.5%。全年各次監測均達標的水源地有107個,占83.6%。
2.2 太湖流域
2019年,太湖湖體總體水質處于Ⅳ類;湖體高錳酸鹽指數和氨氮平均濃度分別為3.9和0.12mg/L,分別處于Ⅱ類和Ⅰ類;總磷平均濃度為0.079mg/L,總氮平均濃度為1.31mg/L,均處于Ⅳ類;綜合營養狀態指數為56.5,處于輕度富營養狀態。與2018年相比,湖體高錳酸鹽指數、氨氮濃度穩定在Ⅱ類,總氮、總磷濃度分別下降5.1%和9.2%,綜合營養狀態指數上升0.5。
2019年4—10月預警監測期間,通過衛星遙感監測共計發現藍藻水華聚集現象129次。與2018年同期相比,發生次數略有增加,最大和平均發生面積分別增加93.9%和39.3%。
15條主要入湖河流水質全部達到Ⅲ類,與2018年相比,水質達到Ⅲ類河流數增加4條。列入省政府目標考核的太湖流域124(因太湖流域范圍調整,太湖流域重點斷面由137個調整為124個)個重點斷面水質達標率為97.5%,較2018年上升3.3個百分點。
2.3 淮河流域
2019年,淮河干流江蘇段水質良好,4個監測斷面年均水質均符合Ⅲ類標準,與2018年相比水質保持穩定。主要支流水質總體處于輕度污染狀態,符合Ⅲ類、Ⅳ類、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分別占70.8%、24.0%、2.6%和2.6%,影響水質的主要污染物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與2018年相比,符合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上升3.0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下降2.6個百分點。
南水北調東線江蘇段15個控制斷面中有14個年均水質達Ⅲ類標準要求。與2018年相比,水質符合Ⅲ類比例下降6.7個百分點。
2.4 長江流域
長江干流江蘇段總體水質為優,10個斷面水質均為Ⅱ類,與2018年相比水質保持穩定。主要入江支流水質總體為優,41條主要入江支流的45個控制斷面中,年均水質符合Ⅲ類和Ⅳ類斷面分別占91.1%和8.9%,無Ⅴ類和劣Ⅴ類水質斷面;與2018年相比,符合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上升17.8個百分點,劣Ⅴ類水質斷面比例下降6.7個百分點。
第三章 海洋環境
3.1 近岸海域水環境
2019年,全省近岸海域78個國控水質監測點位中,達到或優于《海水水質標準》(GB3097-1997)二類標準的面積比例為89.7%,三類面積比例為8.3%,四類面積比例為1.2%,劣四類面積比例為0.8%。與2018年同比,優良(一、二類)面積比例上升41.2個百分點,劣四類面積比例下降5.0個百分點。主要超標指標為無機氮和活性磷酸鹽。
26個入海河流國考斷面中,年均水質達到或優于《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的比例為46.2%,Ⅳ類、Ⅴ類、劣Ⅴ類斷面比例分別為46.2%、3.8%、3.8%。與2018年相比,優Ⅲ類斷面比例上升23.1個百分點,劣Ⅴ類斷面比例降低23.1個百分點。
3.2 海水浴場
2019年7月~9月,對連云港市連島海濱浴場和連云港蘇馬灣海水浴場開展了環境監測工作。監測結果顯示,連島海濱浴場和蘇馬灣海水浴場水質類別均在二類及以上,水質等級為“良以上”,游泳適宜度為“適宜游泳或較適宜游泳”。與2018年同比,海水浴場水質為“優”的頻次有所下降。影響水質的主要因子為糞大腸菌群,其次為水溫和漂浮物。
3.3 海洋垃圾
2019年,選擇南通市如東縣洋口閘西海域、鹽城市海水養殖示范園區外海域、連云港市連島東海域作為海面漂浮垃圾監測區域,選擇南通市如東縣洋口閘西海灘、鹽城市月亮灣海灘、連云港市連島海濱浴場海灘作為海灘垃圾監測區域。海洋垃圾密度較高區域主要分布在濱海旅游休閑娛樂區、農漁業區、港口航運區及鄰近海域。
監測區域海面漂浮垃圾主要為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木制品、橡膠、織物、紙制品和陶瓷等。與2018年相比,南通市如東縣洋口閘西海域海面漂浮垃圾平均密度有所上升;連云港市連島東海域海面漂浮垃圾平均密度有所降低。海面漂浮垃圾主要來源于陸地,少部分來源于海上活動。
監測區域海灘垃圾主要為塑料、木制品、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玻璃、織物及橡膠等。與2018年相比,南通市如東縣洋口閘西海灘垃圾平均密度有所上升。海灘垃圾主要來源于陸地。
3.4 蘇北淺灘生態監控區
2019年,對蘇北淺灘生態監控區實施海洋環境質量狀況監測。監測結果表明:28個海水點位中,一類、二類、三類、四類和劣四類水質點位比例分別為42.9%、39.3%、14.3%、0、3.6%;與2018年相比,水質有所好轉,一、二類海水點位比例上升21.5個百分點,劣四類點位比例下降5.5個百分點。28個站點的海洋沉積物均符合《海洋沉積物質量標準》(GB18668-2002)一類標準。
浮游植物多樣性級別為“豐富”,中小型和大型浮游動物多樣性級別為“較豐富”,底棲生物多樣性級別為“貧乏”,潮間帶生物多樣性級別為“一般”。
第四章 土壤環境
2019年,我省對國家網766個農用地點位開展了土壤環境質量評價。766個土壤農用地點位中,有737個未超過《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風險篩選值,占比為96.2%。29個點位超過風險篩選值(但不超過風險管制值),占比3.8%。其中,22個點位重金屬含量超過風險篩選值,占2.9%;7個點位有機污染物(滴滴涕)含量超過風險篩選值,占0.9%。
第五章 生態環境
2019年,對全省13個設區市77個縣(市、區)生態環境狀況開展監測。依據《生態環境狀況評價技術規范》(HJ 192-2015),全省生態環境狀況指數為66.1,處于良好狀態,較2018年下降0.1,無明顯變化。13個設區市生態環境狀況指數分布范圍在61.6~70.4之間,均處于良好狀態。
第六章 生物環境
6.1 淡水水生生物
2019年,全省對長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126個國考斷面和23個飲用水水源地開展淡水水生生物監測。
底棲動物 共監測到157種,主要優勢種為霍甫水絲蚓和克拉泊水絲蚓,生物多樣性指數均值為1.64,多樣性級別為“一般”。
著生藻類 共監測到315種,主要優勢類群為變異直鏈藻和顫藻,生物多樣性指數均值為2.73,多樣性級別為“較豐富”。
浮游植物 共監測到237種,主要優勢類群為微囊藻和席藻,多樣性指數均值為1.82,多樣性級別為“一般”。
浮游動物 共監測到76種,主要優勢類群為砂殼蟲和表殼蟲,多樣性指數均值為2.71,多樣性級別為“較豐富”。
依據中國環境監測總站制定的生物、理化、生境指標綜合評價方法進行測評,2019年江蘇省長江流域、太湖流域和淮河流域三大流域水生生物狀態綜合評價均為健康。
13個設區市中,南通市水生態質量狀況為輕度受損,其他12市水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均為健康。
6.2 海洋水生生物
2019年,全省對管轄海域40個測點開展海洋水生生物監測,30個測點開展潮間帶底棲生物監測。
浮游植物 共監測到161種,主要優勢種為短角彎角藻和旋鏈角毛藻,平均生物密度為1969.98×104個/立方米;生物多樣性指數均值為3.02,多樣性級別為“豐富”。
浮游動物 共監測到71種(不包含17種幼體),主要優勢種為真刺唇角水蚤和中華哲水蚤,平均生物密度為567.57個/立方米,平均生物量為348.32毫克/立方米;多樣性指數均值為2.40,多樣性級別為“較豐富”。
底棲生物 共監測到88種,主要優勢種為菲律賓蛤仔和凸殼肌蛤,平均生物密度為868.60個/平方米,平均生物量為91.75克/平方米;多樣性指數均值為0.68,多樣性級別為“貧乏”。
潮間帶底棲生物 共監測到67種,主要優勢種為泥螺和光滑河籃蛤,平均生物密度為147.24個/平方米,平均生物量為266.46克/平方米;多樣性指數均值為1.23,多樣性級別為“一般”。
6.3 微生物環境
2019年,全省對13個設區市的主要飲用水水源地與環境空氣開展微生物監測。主要飲用水水源地水質微生物指標達標率為100%,與2018年持平。57個空氣微生物測點中細菌含量評價為“清潔”的測點比例為80.7%,較2018年上升4.1個百分點;霉菌含量評價為“清潔”的測點比例為70.2%,較2018年上升13.7個百分點。
第七章 農村環境
2019年,全省在13個設區市中選擇了58個縣(市、區)172個村莊開展了農村環境質量監測。
7.1 農村環境空氣
全省172個村莊環境空氣質量總體較好,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92.5%;出現超標的污染物包括細顆粒物(PM2.5)、可吸入顆粒物(PM10)和臭氧(O3)。
7.2 農村水環境
全省開展監測的75個農村飲用水水源地中,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有69個,達標率為92.0%;57個“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中,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有46個,占80.7%;223個縣域地表水點位中,水質達到或優于Ⅲ類的有162個,占72.7%。
7.3 農村土壤環境
全省共對139個村莊的農田、菜地等15類重點區域土壤640個點位開展了監測。根據《土壤環境質量 農用土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GB 15618-2018)和《農村環境質量綜合評價技術規定(試行)》,606個點位為低風險(最優級別),占比為94.7%。
7.4 縣域生態環境
2019年,對全省13個設區市58個縣(市、區)開展了縣域生態環境質量狀況評估。全省縣域農村生態狀況指數在47.7~77.5之間,生態狀況級別范圍為“一般”~“優”,其中處于“優”~“良”級別的縣(市、區)占96.6%,“一般”級別的占3.4%。
第八章 聲環境
2019年,全省聲環境質量總體尚好,較2018年略有下降。
8.1 區域聲環境
全省設區市晝間區域聲環境質量總體一般,噪聲平均等效聲級為55.2分貝,同比上升0.3分貝。13個設區市中,南京、常州、蘇州、連云港、泰州5市晝間區域聲環境為二級(較好)水平,其余8市為三級(一般)水平。影響城市聲環境質量的主要聲源是社會生活噪聲,所占比例為52.0%,其余依次為交通噪聲、工業噪聲和施工噪聲,所占比例分別為28.1%、16.9%和3.0%。
8.2 功能區聲環境
依據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評價,全省設區市1~4(4a、4b)類功能區聲環境晝間達標率分別為85.9%、91.8%、98.5%、97.0%和100%,夜間達標率分別為70.5%、84.5%、92.7%、74.9%和100%。與2018年相比,功能區噪聲晝間平均達標率下降3.9個百分點,夜間平均達標率下降6.0個百分點。
8.3 道路交通聲環境
全省設區市道路交通噪聲晝間平均等效聲級為67.0分貝,同比上升0.8分貝。監測路段中,聲強超過國家二級標準限值(晝間為70分貝)的路段占監測總路長的16.7%,晝間超標路段比例較2018年上升3.0個百分點。
第九章 固體廢棄物
截至2019年底,全省共建成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83座,其中焚燒處置設施62座,焚燒處置能力156.3萬噸/年,填埋處置設施21座,填埋處置能力51.9萬噸/年,全省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能力208.2萬噸/年,同比增長27.5%。2019年,我省辦理危險廢物移入審批625項、危險廢物移出審批850項。
截至2019年底,我省廢棄電器電子產品拆解處理企業共8家,年處理能力為1033.9萬臺,分別位于南京、常州、蘇州、南通、淮安和揚州6市。全年共拆解處理577.2萬臺,其中廢電視機占52.1%、廢冰箱占14.4%、廢洗衣機占12.9%、廢空調占6.8%、廢電腦占13.8%。
第十章 輻射環境
2019年,全省輻射環境65個國控點和223個省控點監測結果表明,空氣吸收劑量率和大氣中放射性核素濃度處于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太湖、淮河、長江等重點流域水體及近岸海域海水、海洋生物中放射性核素濃度處于天然本底水平;重點飲用水水源地取水口水中放射性指標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要求;環境中電磁輻射監測結果均低于《電磁環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公眾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田灣核電站外圍輻射環境狀況處于正常水平,輻射環境監督性監測系統正常運行,數據捕獲率達100%。核電站周圍大氣、陸地、海洋和生物環境樣品中放射性監測結果均在天然本底漲落范圍內。
全省重點核技術利用項目周圍輻射環境滿足相關標準要求,江蘇省城市放射性廢物庫庫區周圍水體、土壤等環境介質中放射性核素含量在本底水平范圍;廣播電視發射臺、移動通信基站、高壓輸變電工程等電磁設施周圍環境電磁輻射水平均滿足相關標準要求。